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服务承诺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投的产品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三包,严格按照厂家质保期进行质保。
2.对本次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如因质量问题,“三包”承诺如下:①七日内免费退货;②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
3.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产品超过质量保证期以后,产品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我公司负责免费维护。
4.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和义务。
5.保证所带给的货物均为厂家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贴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6.用户对我公司的产品质量投诉,我方将在半个工作日内提来源理意见,如状况需要,公司相关服务人员将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7.我公司负责向用户带给产品相关的技术支持。
致: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制造商或者进口机电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兹指派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在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项目(招标编号:)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进口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__年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且在保修期内所有故障配件免费更换。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规格型号:;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年投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X年X月;在可以预见的X(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
4、我方承诺将及时提请贵方关注:相关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我司提供项目名称:山东威海烟草有限公司监控及防盗系统采购与施工,编号:SDFULLCS20140127设备项目,品牌投标产品质保三年。在设备保修期内,可获得我司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24小时热线技术支持;另设备过了保修期,则收取适当的维修及成本费用。
我司产品自售出日起。三个月,换机芯,不换外壳(人为烧坏、损坏等将酌情收取成本费)。如果该设备由于升级或其它原因而停产,我方保证可提供该产品的可兼容升级配套产品。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打造“树物价新风、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品牌,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压缩承诺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将8个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承诺时限,由原157个工作日压缩为24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85%。分别为:
1、将公路客运、城市公交、水、气价格以及渡口、码头、车站、港口、停车场收费等项目的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2、将热力出厂销售价格及供热延伸服务收费的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3、将普通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污水处理收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部分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的审批、审核时限由原3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4、将部分建设项目经营性服务收费、拆迁服务费,以及地方性邮政、电信业务及延伸服务收费的审批、审核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5、将有线电视业务、殡葬服务、环卫有偿服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教育等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公园景点门票价格的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6、将廉租房租金标准、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和作业项目收费标准的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7、将《收费许可证》审验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8、将《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换发,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
二、优化服务措施,改善收费环境
1、进一步梳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清理现行涉企收费,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规范;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依据进行统一公示,未公示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执行。
2、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中介机构收费治理,加强培训收费和检验检测收费管理,整顿相关部门借发证、年检等环节搭车收费的行为。
3、推行“阳光收费”。完善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将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网上公示,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
4、加强对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建立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一线通”,畅通价格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企业对乱收费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1、规范审批服务程序。严格执行定调价(费)集体审议制度,以公开、透明为原则,组织好重大价费项目调整前的听证及专家评审工作。
2、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对服务对象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站上公开答复。
投诉接待部门:市物价局监察室(地址:市长江路9号503室)
大同市首卡车栈汽车美容服务中心承诺书为创建一个和谐的服务氛围、营造一个诚信的服务窗口、打造一个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我们本着“信誉重于一切,用户满意为最终目标”的精神,以“最可靠的信誉、最优质的产品、最周到的服务”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1、我中心所使用的太阳膜、行车记录仪、镀晶美容产品、座垫、脚垫、玻璃水等所有产品均为原厂正宗,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假一罚十。
2、我中心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证件齐全,工商局注册号:
3、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4、服务目标:信誉赢得用户满意
5、服务原则:如遇不可抗力,无法再向您提供服务,我中心将按照您卡内剩余金额全额退款。
6、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
如我中心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违反以上承诺,您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同时城区大富翁负一层绅迪时尚台球俱乐部同为我公司旗下经营场所,一并承担相应责任。
医者仁术、仁心,忠诚于患者,维护和尊重患者的权益,倾心倾力的.为患者康复尽职尽责,这是我们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天职和使命!为此我郑重承诺:
一、“患者至上”,积极、主动、优质、全程的为患者服务,有利于患者康复为唯一标准,树立全科的、宏观的医学理念及指导思想,落实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保持随访联系,全程指导、规范患者的诊疗康复行为。
二、让患者以最小化的经济消费,得到最大化、最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不让患者多花一分钱。
三、提高医德素养,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知情权、隐私权、决定权、申诉权”等合法权益。
四、严格遵守医学法规,遵守各项医疗技术的操作规程,尊重医学科学,对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确保不给患者造成任何医源性损害。
五、视患者如父母,待病人如亲人。以最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患者,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一视同仁,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努力构建亲切、和谐的医患关系。
六、严格自律,恪尽职守,作风正派,不谋取私利,绝不收取患者馈赠的任何财物。
我公司对成品保护的承诺是:保证将我们安装的产品完好地交给业主。在交付业主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我公司负责,如有丢失、损坏,由我方补齐。成品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好安装工序,只有在相关土建、装饰或其它强弱电专业施工完好才能安装的器材,不要早安装,如防火锁、闭门器及五金配件,以及防火玻璃,避免丢失和损坏。
2、门框装好后要尽快灌浆,并且要求门框保护膜完好,避免因施工中碰撞而使门框移位和损坏门框表面油漆层。
3、房间的门板(门扇和五金配件)须等房间内部全装修完毕、相关设备安装好后,方可安装。
4、过道处防火门,应到工程扫尾阶段才挂门板及安装五金配件、视口玻璃等。
5。配合甲方管好消防用水,不许用消防水进行施工,避免消防水跑、冒、滴、漏,造成对各专业成品的破坏。
6、经常教育施工人员不但要保护好本专业的成品,也要爱护整个工程的成品,违者给予处罚。
1、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制作、安装。
2、对本公司产品实行终身维修。
3、1%的问题用100%的努力去解决。
4、设立24小时售后服务专线(0xx—xxxxxx),有专职人员值班跟踪服务,节假日照常值班,保证用户随叫随到。
5、对用户来人、来电或来函处理,一方面要求值班人员及时将详细服务信息记录、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4小时内处理;另一方面确定24小时内的服务期限,准时为用户提供真诚的服务,确保用户满意。
6、在接到通知后,深圳、广州、东莞地区24小时以内到位服务,其它地区72小时以内售后服务人员赶到现场,特殊情况下,我司会在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及解决。
2、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有效的系统安装方案。
3、随时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提供现场设计及施工变更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投资成本。
4、对客户提出的施工变更要求,一经确认后立即执行。
5、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测试,包括单项测试和整体消防联动,确保系统投入正常运行。
6、提供系统、完善的技术资料,并作好技术交底及指导正确的操作方法,为项目无偿培训几名专职操作人员。
7、提供有效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有关检测报告。
8、免费提供保修期内定期维修保养。
鉴于本工程总体工程量较大、施工工期较长、社会影响广泛,我公司对产品的保修期特定为两年。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我司每季度对本公司产品统一进行一次监测和维护,并做好保修纪录。
防火系统因我司产品原因出现异常故障,我司免费维修,因人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保修期内只收取材料费,保修期满后只收取成本费。
(六)该项目生效之后纳入档案管理
从施工组织设计开始,我司对每个用户都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包括设计方案、技术资料、设计变更、签证、生产计划、发货记录、质检记录、施工人员安排及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调试、竣工验收资料等,并将售后服务记录、用户使用情况等记录归档,实现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可追溯性的档案编号,以便查询等。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方便群众诉讼,如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四项承诺:
一、热情服务承诺。做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做好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坚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审核,笑脸相对、真诚问候、尊称相称,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文明服务承诺。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满意,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效率服务承诺。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场立案,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告审查,做到3日内立案。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推行首问负责制、特案特办等制度;对老、弱、病、残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方便他们的诉讼,充分保证他们诉讼权利的实现。
四、便民服务承诺。对关系社会民生的案件,以法官进社区的活动形式主动上门服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查立案。
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一:
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晋政办﹝201X﹞19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X年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与推进“六权治本”工作相结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按时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局行政审批管理处成建制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职权事项全部在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600多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标志着我局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承接国发〔201X〕9号决定精神,取消11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事项3项,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审批事项7项,省、市、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共同行使审批事项1项。
3.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根据201X年3月10日施行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新增“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初审”和“网络出版单位年度核验”2项事项。
4.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和承接国发〔201X〕11号决定精神,清理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全面推进“双公示”“双告知”。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公示工作,截至12月底,共向“信用山西”推送信息350多条,从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认领信息100多条。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201X年以来,我局在执行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后续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如《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管理和新建城市影院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工作的通知》等。
3.开展事后监管活动。我局还通过年度核验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多次深入市县,监督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部门依法、规范审批,确保了取消下放项目落实到位。
(三)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1.精简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根据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新需要,对原有的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将原来种类多样、互不统一的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调整,进一步缩短每个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重新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卡、流程图,保证了审批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2.推行审批法律文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进驻政务大厅审批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并印制了《行政审批内部流转执行卡》《送达回执》等多种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保证了审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个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健全审批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与审批工作程序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主要有《行政审批工作规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值班制度》等,对一个窗口受理送达、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审查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初步构建了比较完善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体系。
4.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部署,从8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局范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重点对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等情况进行集中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审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制定工作细则,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制定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并在局网站公示。细则全文共二十二条,内容涵盖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机构、“一单两库”建立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程序、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责任追究等,初步确立了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基础。
2.完成“一单两库”,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数据基础。编制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2个抽查事项,经省审改办和省法制办审核后再局网站公示;建立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局及下属执法单位共计执法人员66人,全部在局网站公示,并同时报省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共17个类别1858家单位,为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数据基础。
3.建立工作系统,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技术基础。我局专门开发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系统,完成了数据导入,实现了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设置了随机抽查事项、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对象抽查记录单、人员抽查记录单和抽查结果公示等六个栏目,基本实现了电子化“摇号”和抽查留痕。
4.规范工作文书,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程序基础。为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有序,依法进行,我局专门制定了《随机抽查基本工作程序规范》,设计制作了《新闻出版广电系统随机抽查记录单》和《新闻出版广电系统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实现了抽查工作的程序化和标准化。
回顾我局201X年以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快速推进。
二是“放管服”改革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上的不足,亟待下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重审批轻监管思想仍然存在。
二是行业监管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三是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
四是行政审批改革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不强。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过程中,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四是构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保政督〔201X〕4号)通知要求,我局对201X年以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工商部门涉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在简政放权方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持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1万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63.22%。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达85%。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申报企业名称。改革与各级政府鼓励企业创业、创新等政策形成双重叠加效应,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截止8月底,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1328户,突破“十万”大关,同比增长12.31%;其中:私营企业13138户,同比增长40.71%,日均新登记企业14户;个体私营经济总数达96983户(同比增长12.38%),个私从业人员28.04万人(同比增长15.85%)。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初步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圆满完成2015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各项年报率均排名全省前三名。推进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公示工作,强化“放管服”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推动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经营异常的企业进行限制,对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探索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创建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形成我市《抽查工作规范》。围绕今年重点改革任务,牵头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已于9月2日印发执行(保政发〔201X〕44号)。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内部联动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限制工商部门“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9人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1人次,对89户拟参加A级纳税人评价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对17户拟参加保山市201X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促进奖励评选活动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
在优化服务方面:落实各项惠企扶持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便利化服务。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深入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小微企业较快发展,目前已完成今年500户扶持任务的93.8%。推行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和统一规范文书,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推行“零收费”注册登记服务,减免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费、执照工本费。今年以来,各级登记服务窗口多次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优质服务之星”、“流动红旗标兵”,受到了办事群众一直好评。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及保山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情况
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原文传达学习了杨军市长在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会议精神抓好下步改革工作。二是积极向省工商局争取,将保山纳入全省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地区。
(三)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情况;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的调整公布情况;市直部门对下放行政职权的跟踪指导情况
今年根据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国发〔201X〕9号),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烟草广告审批三项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无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也无下放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上级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严控新设许可项目,我局没有通过规范性文件自行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等情况。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已在“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网站上公示(取消的三项广告许可项目未公示,具体业务工作已停止)。印发了《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单的通知》,全面清理了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职责共28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11项,行政强制17项,其他执法行为42项。
(四)优化行政审批行为(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拟定监管清单、监管措施等)及提供公共服务(拟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无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关于转发规范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文件的通知》(保政务发〔201X〕32号)精神,我局已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和编写规范,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重新编制,目前已印制小样待审核。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建立了内部信用约束机制,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前台和后台,审批与服务的无缝衔接,为企业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是推行注册登记核准授权制,由局长授权注册登记窗口负责人全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三是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制定了《注册登记审核办法》,对简易许可事项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制”,对一般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制”,对复杂许可事项实行“集体合议登记制”;四是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程序和申请文书。通过强化窗口建设,我局注册窗口的服务工作得到认可和好评,实现了“零投诉”,历年来被政务服务管理局评为优质服务窗口6次,29人次被评选为优质服务之星,14人次被评选为流动红旗标兵,2人次上职业道德榜。
(五)配合有关牵头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进投资审批、商事制度等有关配套改革工作情况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已加强与社保、统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联合转发了省级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文件,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助力“供给侧”改革,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圆满完成了“营改增”企业集中换照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了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对进驻的企业进行了网上资格审查。
(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给工商注册窗口、监管人员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改革实施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每天的办件量较往年同期增加3倍以上。各项改革叠加,执法队伍思想不稳定,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影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三合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量大,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同时,基层监管所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二)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信用监管、社会协同监管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新机制和方式研究还不够、办法还不多,监管职责尚未完全理清,缺乏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未建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后,公司注册资本缴纳失去控制,是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工作中的最大难点。
(三)改革中法律层面的支撑依据不足,部分改革存在业务风险。例如:就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来看,国发20号文是各地实施简易注销的依据,目前调整各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简易注销的规定,实施简易注销目前存在一定风险,因为企业简易注销是简化注销程序和减少注销要件,如果被提起诉讼,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与税务部门紧密协作,确保12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双告知”工作制度,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告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有关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信息。积极做好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强化对年报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启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联合税务部门认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加快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归集,认真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三)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进一步拓展分析和服务功能。归集整合有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组织好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积极做好创业带动就业“贷免扶补”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