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到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2、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这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找、执行措施受阻等,可能需要延长执行期限。法院会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并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申请。
1、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可以立即开始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3、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5、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6、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执行款到人民法院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40日(30日+程序时间)左右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时也可能出现法院办事“效率低”或其它因素出现,但法理上是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未给付,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执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时限明确,确保公正与效率。以下是强制执行的主要期限规定:
2、案件执结期限: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通常在立案后的6个月内完成执行,非诉执行案件则在3个月内。特殊情况需延长,需经院长或副院长批准,且申请需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承办人确定:法院在立案后7日内为案件指定承办人,执行人需及时通知当事人,允许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申请回避。
4、执行通知书发出: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申报财产并履行法律义务,如有隐匿行为,法院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5、提供执行线索:申请执行人须在案件材料接收后3日内提供财产线索,否则需承担举证不利责任。承办人将在5日内查证核实。
6、调查期限:执行人提供线索后5日内查证,无线索需法院调查的,10日内启动,一般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财产的全面调查。
7、评估拍卖机构确定:如需评估拍卖,承办人需在10日内选定合适的评估拍卖机构。
8、申请执行流程:申请执行需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交相关文件,包括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是申请执行的前提。
9、执行流程:从申请开始,经法院受理、异议审查、复议申请,到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再到采取强制措施。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时限和程序。
10、强制执行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但需明确,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与效率,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执行。